中新经纬10月14日电 新疆证监局网站14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,新疆袋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袋鼠基金)被出具警示函。
新疆证监局网站截图具体来看,经查,袋鼠基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事实:
一、在管理、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,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,存在公司从业人员未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,违反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的情形(已被行政处罚)。
二、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,内部交易记录管理等制度未被有效执行。
三、未按规定及时填报更新从业人员信息。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条第二、三款规定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、六项规定,以及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。
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三条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,新疆证监局决定对袋鼠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,新疆袋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,注册资本1000万元,业务类型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、私募证券投资类FOF基金,管理规模区间为0-5亿元。(中新经纬APP)